四十年代末期的政制改革(三):華商聯署爭取普選立法局

四十年代末期.中環商業區

自一九四六年港督楊慕琦「市政委員會」方案以來,一石激起千層浪,短短數年間,社會輿論不僅要求擴大「市政委員會」的華人民選委員選目,而且進一步要求掌握更多自治權力,最終呼籲普選立法局全部議席。當時五大社團、兩個議政團體均對政制改革提出意見。然而,這些提案被當時立法局蘭道(D. F. Landale) 及羅文錦提出新的替代方案,成功轉移視線,變相推翻政改計劃,成為香港政制發展的一大憾事。

土生港人渴望進入政壇

「楊慕琦計劃」的市政委員會,選民及候選華人必須於過往十年曾居住香港六年,即於抗戰或淪陷時期亦曾居於香港,這些逐漸落地生根的中國人,慢慢將香港視為長居之所,逐漸期望提高政治參與的程度。其時《南華早報》亦指出:「香港官方之不良習慣,乃為將本港人口分別為華人與非華人,而完全置本港土生土長之『香港人』於不理。」通過輿論,窺見當時本土意識已經興起,不僅認為「非華人」不應該與「華人」平起平坐,並且認為土生土長的香港人應該獨立於「華人」之外,獲得同等重視。

楊慕琦建議改革立法局

「楊慕琦計劃」除設立市政委員外,更建議改革立法局,務求使「該局有更直接及照比例增加非官守議員之代表數目」。方案中,建議減少官守議員數目至七名,非官守議員增加至八名,其中兩名由市政委員會直接委派,另非西人商會及非官守太平紳士各指派一名,其餘由港督委任。

蘭道及羅文錦的建議

一九四九年四月廿七日,立法局首席非官守議員蘭道建議通過改組立法局,全體議員增加至二十名,其中官守議員九名(包括港督在內),非官守議員十一名,非官守議員由合資格的英籍居民選出。

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七日,立法局議員羅文錦提出全體議員增加至十七名, 其中官守議員六名(包括港督在內),非官守議員十一名。蘭道本為英國人,捍衛宗主國利益,尚可理解;惟羅文錦既屬華人,竟不為華人爭取權益,務求滅絕華人在政治體系的參與,實屬費解。

廠商會反對羅氏方案

羅文錦方案發表後,激起華商群起反對。中華廠商聯合會指出立法局議員必須「合資格的英籍居民選出」一點,則無異取銷華人參政權利,完全不可接受。有感情況嚴重,廠商會成立「政制研究小組委會」開會研究,指出羅文錦本應運用六個星期時間,徵詢全港居民意見,惟羅氏竟然於其方案公佈十六日後,即動議撤銷「楊慕琦計劃」,違反行政守則。一九四九年六月廿二日,羅文錦方案於立法局首讀獲得通過。

一九四九年七月八日《香港工商日報》,報道四大僑團要求民選非官守議員,並期望廢除委任議員制度。

四大社團力爭政制改革

一九四九年七月七日,四大僑團包括中華廠商聯合會、九龍總商會、九龍華商會及華人革新協會,決定於同月十三日假新光酒店邀集港九社團召開「港九各界社團代表擴大聯席會議」,收集各界建議,提交政府考慮。會議召開前,四大僑團針對立法局的政制改革,提出意見,包括以下四點:

1.立法局民選的非官守議員應佔大多數,最低限度增加兩個名額;
2.廢除委任非官守議員制度,全體非官守立法局議員應由民選產生;
3.暫時根據納稅人名冊充當選民及候選人的依據。一年後,完成製訂選民名冊,再推行全民普選; 4.政府立即擴大現有立法局規模,暫作過渡機構之用,期限一年。

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三日,四大僑團成功邀請港九一百四十二個團體,共數百人,通過聯署方式要求政府實踐以上建議。七月十八日,港督葛量洪接見四大僑團代表,承諾盡快答覆他們的要求。

結語

即使華人社團極力爭取政制改革,雲集各方建議,上達英國政府。然而,改革之聲最終音沉響絕,杳無音信。

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日,葛量洪與英廷磋商後,只決定增加兩至四個市政衛生局的民選議席,無限擱置「楊慕琦計劃」。同時,英國殖民地大臣在眾議院聲明「香港政制不宜重大改革」。四大僑商期望政府廢除委任制度,所有議員由普選產生,結果只換得增加市政衛生局兩席名額,實在令人惋惜。六十多年前,四大僑商已經要求普選立法會,六十多年之後的今天,香港社會仍然為廢除功能組別、真普選而努力,困難重重,香港人到了甚麼時候才可擁有民主政制呢?

作者:余震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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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18-11-14 at 6:45 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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