麗池大廈私家路(一):香港小姐競選的背景及賽制

四十年代後期的香港,社會依然有著「女子無才便是德」的觀念,女子目不識丁,投入社會,從事低技術工作,備受僱主剝削。又或盲婚啞嫁,終此一生。即使蓄婢的問題逐漸改善,被主人虐待、轉售或視同奴隸的觀念大致消除,然而一夫一妻多妾制,反映女性作為男性附庸的心態普遍存在。然而,當麗池夜總會決意引入選美盛事的時候,立刻顛覆了抱殘守缺的社會觀念。

麗池夜總會由上海青幫背景的李裁法主持,位置座落七姊妹區,一如城中大型俱樂部,舞池、泳池、泳棚、哥爾夫球場及中西餐館俱備,但不足以橫空出世。為求突破,有必要兵行險著,引入選美盛事,最終成功令麗池成為遠東最著名的夜總會,港督、各地政要,均慕名而來,歸根究底,莫不源於麗池首辦香港小姐選舉。

為了避免保守人士口誅筆伐,最初麗池夜總會只以「全港公開慈善游泳比賽」作為招徠,「香港小姐選舉」屬於試水溫的餘慶節目,時值一九四六年。然而,當時女子恐懼參選意味著拋頭露面,有違傳統婦道,又怕被人訕笑,穿著泳裝袒胸露臂,有傷風化,儘管得獎者可以獲得試鏡機會,初嘗一登大銀幕的滋味,可是報名人數亦少之又少。首屆只有十多人報名,更有人臨陣退縮;翌年第二屆更慘不若睹,十八人報名,僅四人赴會,幸好有二人臨時參選,始有丁點爭逐的意味。無畏無懼的出席者,多為舞女或歌女,既是被人看不起的一群,就不怕冷言冷語,為了扭轉自身命運,但求孤注一擲,務求成為炙手可熱的新晉影星。

由於慈善泳賽由中西團體合辦,故選美評判團亦華洋兼備。評分滿額一百,評判及現場觀眾各半,身材、美貌及儀態佔分比重為四四二。評判團方面,中外各佔一半,前者來自香港的社會賢達,後者屬於駐港的各路軍官,各個佳麗分別穿著時裝、泳裝及晚禮服出場。不難發現,香港著名電視台多年都是依循數十年前的選美流程,新意欠奉。

主辦當局既為慈善,凡捐助港幣五十元始可獲得入場門票。戰後徙置房屋月租三十元,反映入場者均有一定收入。然而,收入多不代表有修養。由於麗池夜總會缺乏舉辦經驗,入場人士極多,與佳麗與距離太近,少部份男士乘機非禮佳麗,更甚者施以爪功,佳麗遂大驚失色,紛紛退入後台,首屆更出現英軍鳴槍協助維持秩序的事件,極盡荒唐。另外,參賽者極大多數雖是略有姿色的舞女,但亦不乏東施之流。例如曾有身高五尺四寸,體重達一百五十磅的女子,豪言:「我係黎鬥肥鬥大隻既!」自然被觀眾嘲笑,喝斥其「鄉下婆」、「村婦」,並潑水贈興,其混亂、尷尬情況可想而知。

僥倖奪得后冠的佳麗,猶如平地一聲雷,羨煞旁人。而其他失落后冠者,獲得微薄的獎金之後,又繼續回到舞廳,以聲色歌藝度日。自麗池夜總會於一九五四年易手之後,逐漸改建成住宅樓宇,今日僅餘的麗池大廈無名路,難以想像昔日曾經產生幾位叱吒一時的港姐,下篇將會略作介紹。

原文亦於立場新聞轉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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