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開埠以來,填海是拓展土地的重要手段。自回歸前《保護海港條例》頒行之後,維港兩岸自此禁絕填海。近日有倡議於維港以外填海,我等表示反對,原因:
一、填海破壞沿海生態;
二、全港棕地達1200公頃,相等於60個維園,政府未加善用;
現時政府擬改變市區多幅土地用途,興建插針樓,並無顧及社區負荷,更荒誕者,建議利用郊野公園建屋,影響居住質素。
另外,新界棕地,政府卻不著手善用,無論新界東北、橫洲規劃,更對當地居民開刀,導致其流離失所,側重地產商及地方豪強利益,這是本末倒置的做法,普通大眾應該加以留意,並提出反對,從長遠解決房屋供應需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