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19日.中英雙方簽訂《聯合聲明》

中英主權談判源於清政府與英國曾經簽訂《展拓香港界址專條》,於1898年簽訂,租借新界及二百多個島嶼,期限99年,故1997是租借期限之年,故中英雙方有必要商談香港主權問題。由於主權涉及香港未來發展,故有人稱之香港前途問題。

根據《香港簡史》,當時香港民意一面倒反對回歸中國統治,而鄧小平則明令若果1984年10月1日前中英談判若無結果,中國將單方面公佈收回香港的方案。

在多番談判下,中英雙方於1984年12月19日簽訂《中英聯合聲明》,香港的主權將於1997年7月1日交還中國。

鄧小平曾經表示:「實行一國兩制的構想,香港幾個不變:社會制度不變、法律基本不變,生活方式不變,保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、自由港地位。除了派軍隊以外,不向香港特區政府派出幹部。派軍隊是為了維護國家的安全,而不是去干預香港的內部事務。我們說話是算數的,不搞小動作。不但九七年時不變,我們講五十年不變。」

資料來源:《香港簡史》、華僑日報、大公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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